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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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掌上纪律课堂” 学习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掌上纪律课堂

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纪委,驻连部省属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把纪律教育挺在前面,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内容、提升教育效果,积极打造互联网+”的党纪学习教育平台,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学法规、明规矩、守纪律,经研究,从201731日起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掌上纪律课堂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此次活动以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为主题,以山海廉韵政务微信公众号为平台,以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以全市党员干部为主要对象,通过每天一推、每周一练、每月一课、每半年一测试通报、每阶段一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打造集学习、测试、活动于一体的掌上纪律课堂,推动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二、学习内容

1、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重大举措等。

2、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党章党规党纪,重点是党章和新修订的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法规。

3、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进展、重要成果和工作动态信息等。

三、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含其他公职人员);两新组织和广大农村(社区)基层一线党员。

四、活动方式

1、认真组织微学习掌上纪律课堂将依托山海廉韵微信平台增设廉情快讯”“以案明纪”“学思践悟等动态栏目,及时传递上级精神、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权威解答党纪党规。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掌上纪律课堂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载体,利用集中学习日和各类学习时间,要求党员干部进行阅读,推动纪律学习的常态化。

2、定期参加微测试掌上纪律课堂将依托山海廉韵微信平台开设每周一练”“纪律测试等系列栏目,供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学习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其中:每周一练栏目每期设置3-5道题目,每周五推出;纪律测试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从每周一练题库中随机产生试卷,须组织党员实名登录和答题,形成纪律测试的固定化。

3、积极参与微活动掌上纪律课堂将依托山海廉韵微信平台适时推出答疑释惑”“你问我答港城党员干部晒家风、亮家规”“廉政公益广告有奖拼图”“廉政摄影作品评选征集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互动交流、寓教于乐,让纪律教育更接地气,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与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与、以上率下,通过反复的学习和测试,使党员干部将党的各项纪律牢记于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全程参与此次活动,对活动的组织、发动、开展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报送有关情况,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2、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明确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单位参加人员的梳理、统计、汇总等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按要求加关注、实名制登录答题;要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按时报送人员变动情况,按时效和要求推进覆盖面,各级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统计汇总、逐级上报至市纪委宣传部。

3、强化教育实效。此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地生根。市纪委将以地区和部门为单位,及时汇总、定期通报组织学习情况和测试成绩,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实效的重要评判内容。各级各单位也要及时向所有党员通报学习情况、测试成绩,存入党员廉政档案,引导和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学党纪、受教育、守底线。

市纪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582550585800211,电子邮箱:sjwxjs@163.com

附件:1、“山海廉韵”微信平台“掌上纪律课堂”学习方法

2掌上纪律课堂学习情况登记表

中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连云港市监察局

2017220

附件1

山海廉韵微信平台掌上纪律课堂

学习方法

一、关注市纪委监察局的山海廉韵微信公众号

个人注册微信账号,登录微信软件后,关注“山海廉韵”微信:

1点击“添加朋友”,在线搜索公众号“山海廉韵”或“lygjwshly,关注“山海廉韵”微信公众号;

2、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关注。

二、进入山海廉韵微信公众号进行学习测试

学习:每周一至周五,点击阅读微信推送纪律信息内容。

测试:点击微信下拉菜单,进入“每周一练”测试界面;“纪律测试”栏目每半年推出一次,实名制登录答题。

附件2

掌上纪律课堂学习情况登记表

报送单位(加章):                                            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每季度报送一次,第一季度报送时间截止为3月15日,2-4季度在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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