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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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教研〔2016〕1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普通高中
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高中:
为加大我市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的普通高中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连云港市教师专业发展行动纲要(2010—2020年)》精神,我局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实施“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现将《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附件: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教师专业发展行动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好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创新能力突出、学科领导力强、教学实绩显著的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带动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培养人选的推荐
(一)推荐范围
每学年从当年高三年级的年级主任、各科备课组长、备课组骨干教师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2)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
(3)主持学科备课组工作或在备课组中起核心作用。
2.主要条件
(1)具有较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潜力。
(2)在学科组建设中有较强的领导力,在县区或全市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近5年至少开设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县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1次,且受到好评。
(三)推荐名额
1.四星级高中:语、数、英每校每科不超过3人,其他学科每校每科不超过2人。
2.三星级高中:每校每科1人。
三、培养对象的确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重点选拔培养德才兼备,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学科建设领导力方面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景的优秀教师。
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人选采取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推荐并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市教育局成立学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区、各直属学校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建议人选经市教育局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培养对象并予以公布。
四、培养方式
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科教学领军人才成长的规律,在课程建设、教学指导、课堂评价、校本教研、资源建设、考试研究、教师培训等领域,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研修与实践研修相结合、现场教研与网络教研相结合的方法,努力促进培养对象学习力、研究力、指导力、示范力、合作力和创新力的发展,使其尽快成长为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进行个性化培养,培养期为3年。
(一)集中研训
培养期内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0天(每年不少于10天),主要着眼于提升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学科素质。
(二)项目研训
1.视导研修。组织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市级教学视导,参与学科视导、项目评估,在视导评估课程建设、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校本教研等活动中磨砺业务能力,提高指导水平。视导研修不少于3次(每年不少于1次)。
2.命题研修。组织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市级命题培训以及调研考试和模拟考试等各类考试的命题工作,不断锤炼与提升命题评题、组卷评卷以及进行试卷分析与质量报告的能力。命题研修不少于2次。
3.主题研修。将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培养与使用纳入到年度市级学科建设方案中,搭建教研活动平台,指导、协助和督促培养对象承担市级及以上主题研修任务。主题研修不少于1次(至少作1次专题讲座或上1节公开课)。
4.校本研修。指导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结合学校教学实际,做好教研组(备课组)教研工作方案的规划与实施,规范执行并落实教学常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校本教研活动,至少对外公开展示1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
5.高考研修。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至少从事过一届高三教学工作,主持本学科高三复习方案的规划与设计,带领组内老师钻研考纲考题,钻研教材教法,至少在全市高三学科中心组活动中承担1次教研任务(如学案研制、试题分析、经验交流、课堂展示等)。
6.引领同伴成长。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对同伴的专业成长要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配合市县(区)相关教研员做好青年教师基本功和优秀课比赛的培训工作,或参加省、市级比赛的评委工作(三年内至少有1次)。
(三)自我研修
1.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要在导师的指导与引领下加强在岗自修,广泛阅读,写读书笔记,提高自己的理论修养。
2.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培养期内主持1项教学研究课题,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并取得成效成果,从而带动和促进教研组(备课组)发展。
3.每位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要挖掘提炼具有自身特色的先进教育教学思想,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发表较高水平、有特色、有独到见解的教育教学论文。
(四)教育考察
组织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参加高层次学术论坛交流和省内外高级研修活动,拓宽专业视野,在学习考察中进行教育教学比较、评估、反思,提高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能力。
五、考核与认定
培训考核分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学科专家指导组负责,综合考核认定工作由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应完成以下考核项目,并经培养对象所在学校和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期间的综合表现,综合考核认定合格与否。
1.培养对象根据培养要求和自身特点,与导师商议,确定个性化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3年),并逐一落实。
2.积极参加集中研训和各种研修活动,不无故缺席,出勤率达到规定要求。
3.在分析自身教育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确定教学研究课题。课题应在培养期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要产生实际影响。
4.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1篇有较高水平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报告或经验总结,或编(译)著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著作1本。
5.每年在校内至少主持1次有主题的校本教研活动,至少开设1场专题讲座或1节公开课。
6.视导研修、命题研修、主题研修、校本研修和高考研修等各个项目研修都达到规定要求。
7.本人所带班级的高考成绩在本组内处于前列,所在备课组的高考成绩超同类高中的平均水平或超本校近三年高考成绩的平均水平(与省均分相比有提升)。
8.每学年结束前将一年来的研修过程及成果上报市教育局教研室审核认定。
9.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全程参加各项活动,三年内完成全部课程研修任务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相应的证书。其中,对高考成绩优异、有广泛影响的培养对象,经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授予“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称号。
六、组织管理
1.市教育局成立“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总体培养方案,审定学科培养方案,检查、指导与考核学科培养工作,评定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等次、认定学科教学领军人才等。办公室设在市教研室。
2.市教研室成立由市、县(区)学科教研员为核心成员的各学科专家指导组,负责制订学科培养方案,审定培养对象的个人研修规划,组织学科教研活动与学术交流活动,实施业务指导、管理与考核等。
3.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制订相应的培养方案,对辖区内的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开展县本级培养工作。
4.市、县(区)教育局要分别设立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外聘专家、导师指导、异地培训等。培养对象的书籍资料费、差旅费由所在学校负责报销。
5.有关学校应支持培养对象参加各种学习研修活动,并在工作安排、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培养对象根据培养计划和方案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以及参与视导、命题等研修活动,可根据各地实际折合一定工作量。
6.培养对象应根据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指导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学习研修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学习研修任务,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积极主动地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7.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有关培养活动或无法完成学习研修任务的,将停止对其的培养;若违反师德规范要求,或在申报推荐、年度考核、综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培养对象资格,收回有关证书。
七、其他
各县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在每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培养人选的推荐工作,负责汇总上报培养人选的推荐表、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和培养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等材料。
联系电话:85822177,联系信箱:lygsjys@126.com。
附:1. 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人选推荐表
2. 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1:
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
培养人选推荐表
县区:
学校:
姓名:
学科:
填表时间:
连云港市教育局 制
填表说明
1.填写此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签名处要手写。
2.如无特殊说明,表格统计时间为近5年。
3.“现任职务”直接在相应类别前的方框中打勾。
4.“工作简历”自参加工作之时算起,每段工作经历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部门、职务,有高三教学经历和备课组长经历的单列。
5.“表彰奖励”包括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县区级及以上教育(管理)类(含校长、班主任及教育各职能 、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单项表彰,市中小学“333工程”。每项表彰奖励包括获奖时间、表彰奖励称号、授奖部门。
6.“教学业绩”包括教学实绩学校考评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县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基本功(教师专业技能)、优秀课等竞赛获奖情况,县区级及以上教学先进个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等获奖情况,县区级及以上学生竞赛辅导获奖情况等。每项业绩包括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和授奖部门。
7.“承担教研活动情况”反映本人在县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活动中承担过的工作,主要包括视导、命题、讲座、公开课等。每项活动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名称、承担任务和主办部门。
8.被推荐人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连同本推荐表和培养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并上报。上报时间为10月20日前。县区汇总后上报市教研室,直属学校直接上报。联系电话:85822177,联系信箱:lygsjys@126.com。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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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籍贯 |
| 联系电话 (含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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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含邮编) |
| 电子邮箱(含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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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及学位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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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班级 |
| 周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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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年级主任 □备课组长 □备课组骨干教师 | |||||||||
学科专业 特长 |
| 教学研究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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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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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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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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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教研 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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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意见 |
(此处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县区教育局 推荐意见 |
(此处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市学科组 评审意见 |
学科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审定意见 |
(此处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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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连云港市普通高中“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 学科 | 县区 |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务 | 任教 班级 | 电子邮箱 | 手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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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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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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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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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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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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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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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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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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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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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汇总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Excel格式)连同培养人选推荐表、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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