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研部
发布日期:20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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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史超纲等六位教师“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称号的表彰决定
连高研﹝2016﹞5号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史超纲等六位教师积极关注自身专业发展,主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根据《连云港高级中学教师工作绩效“专业发展、科研”考评细则》考评办法,特授予以下同志“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称号,名单如下:
史超纲、王旭凯、李道路、丁玉鑫、苗东云、胡 秀
连云港高级中学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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