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研部
发布日期: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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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培训档案)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的考核与评价工作,全面落实《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前期校教师发展梯队建设和培训学时登记的基础上,现开展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培训档案) 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前期申报“校教师专业发展梯队”的教师以及已经进入“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各梯队的教师,按照申报(考核)要求,准备附件材料,填写并打印“三年主动发展规划框架”,编写目录,将所有材料统一装入档案盒。
2.其他教师依照上学期登记的13-15学年教师培训学时记录(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即可查询),编写目录,准备附件材料,统一装入档案盒。
3.“目录、发展框架、标签贴”等均可在“FTP:/科研部/2016教师专业发展梯队建设”文件夹中下载。请注意档案盒的正面和侧面都有标签贴,请填写好个人信息,并用粉红色纸打印装贴。所有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档案盒领取请联系科研部韦余粉老师。
4.四月十五日前完成所有档案的建设工作,科研部将统一收取,统一存放,每学期定期补充和更新。
科研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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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8-81882819 学校邮编:222042 邮箱 lyggao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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