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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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市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党员参加“学党纪党规,
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中小学:
根据《关于举办全市“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连纪发[201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各直属中小学全体党员参加“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市纪委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各单位于1月25日前将《全市“学党纪常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统计表》报送市教育局监察室。
联系人:相斌,联系电话:0518-85822179,
邮箱:jcs5822779@163.com。
附:关于举办全市“学党纪常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
测试活动的通知
市教育纪工委
2016年1月19日
连纪发〔2016〕1号
关于举办全市“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
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纪委,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组(纪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在全市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8日至22日,共五天。
二、测试人员与方式
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为单位,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内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测试活动;
其他人员可以自行参加测试活动。
三、活动规则
1、本次知识测试活动采用微信答题模式,关注“山海廉韵”(微信号:lygjwshly)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主页面菜单栏“党规测试”,输入姓名、地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即可开始测试(详见《参与流程图》,流程图与文件一同下发)。
2、参加测试人员每天可以参与1次答题活动,共10题,每题10分,测试结束后自动显示成绩。取得100分者,可在答题后获得一次抽奖机会,中奖者奖励移动话费50元。
部分答案分享:试卷三:BCCCBABBCB ; 试卷四BCCBCBBBCC; 试卷五:ABCCCCBCCA ; 试卷六: CCACAAACBA; 试卷七:BBACABAAAA;试卷八 BAAAA AAAAA
3、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按照活动规程进行答题和抽奖,否则答题成绩和抽奖结果无效。
四、有关事项
1、开展全市“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是本年度党风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反复的学习和测试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准则》和《条例》牢记于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助、全程参与此次活动,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2、本次活动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主办,中国移动通信连云港市分公司协办。活动设单位组织奖、优秀工作者若干个,根据组织参加测试活动人数及分数等综合情况评定。测试活动每日中奖情况及评选结果,将在“山海廉韵”网站、微信、微博公布。
3、请市直各部门于1月27日前填报《全市“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统计表》;各县区于1月29日前报送组织参赛动态和活动总结等情况(注:无须填报统计表,参与测试人员数和平均成绩,将由系统自动生成)。
联系人:市纪委宣传部 李成方,电话:85825505、85800211(传真),邮箱:sjwxjs@163.com。
附:全市“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 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统计表
中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连云港市监察局
2016年1月13日
附:
全市“学党纪党规,当学习标兵”有奖知识测试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所在部门 | 测试人员姓名 | 测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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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测试总人数: 人,平均成绩: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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