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连云港高级中学
发布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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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依照《连云港高级中学教师工作绩效“专业发展、科研”项考评细则》对教师教科研成绩和专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现将本学期教师专业发展(教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发展)档案
根据学校《关于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培训档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并完善教师个人培训(发展)档案。
二、统计内容
1.论文发表、论文获奖
2.其他表彰奖励
3.培训学时证书
4.课题证书
5.文献搜集、读书笔记、原创教育教学论文(三选二)
三、统计方式
本学期依然采用线上统计方式。
操作方法:
方式1:电脑浏览器网址:172.16.250.15;
方式2:如图
用户名:手机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登录系统后按实际情况在“教科研管理”栏目下对应项目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即可。
四、相关说明
1.“读书笔记、文献搜集、原创教育教学论文”:该项目为专业发展基础要求(三选二),教师一学期之内未完成专业发展基础要求不得获得教科研项目的基础分。其中50岁以上老师“三选一”。系统会根据身份证上年龄自动识别年龄。
2.计分结果出来后计作本学期“专业发展、科研”项总分值。评选学期教科研先进个人(专业发展标兵)不受满分限制,上不封顶。
3.各项成果统计的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未统计进上学期的(2023年6月以前的成果)可在本学期统计。因期刊寄送延迟、证书发放不到位等原因所造成的2023年12月成果不能登记的,可延迟至下学期统计。
4.请各位老师务必于12月15日下午下班之前,上传如上材料,凡超过规定时间上交的材料一概不统计。
5.所有统计内容均指教育主管部门或正规期刊的科研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者不得参评“教科研先进个人”。
教师发展部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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