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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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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职工考评暨2019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连高【2020】1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职工考评暨2019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连人社发〔2019212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高级中学教职工期末考评和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01月进行2019年度考核考评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修养的表现;能,指教育教学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绩,指教学实绩和所做的贡献。

2.考核期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三、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竞争岗位、晋升职务的资格。

2.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对其作试聘、缓聘处理,或对其进行降级聘任处理,或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解聘。

4、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

五、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蒋捍

组员:李兴远、赵士波、吴海军、张金如、宫素平

2.分组:全校分7个考评和考核组,即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内高班组、音体美组、行政信息教辅后勤和中层干部组。

3.考评和考核方式:采用选项的方式,一、二等奖分别用答题卡上的AB代表。考评和考核者根据同组每位教职工,填涂对应的AB选项,每位教职工必须按本考评和考核组规定的一、二等奖人数分别涂ABAB的个数应与一、二等奖人数相同,多涂、少涂、不涂者卡均视为弃权票。

4.计分办法:每个考评和考核组分为教职工组内相互考评考核和部门考评考核组对教职工考评考核,其中教职工组内相互考评考核占50%的权重,部门考评考核组对教职工考评考核占50%的权重。

教职工组内相互考评考核得分=(A数×3B数×2)/ 考评和考核组人数×50

部门考评考核组对教职工考评考核得分=A数×3B数×2/部门考评考核组人数×50

按教职工组内相互考评考核和部门考评考核组对教职工考评考核总得分确定每位教职工的考评和考核等次,最后由学校考评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5.各考评考核组一等奖的比例不超过本组考评人数的30%。二等奖、三等奖不设比例。

6.教学岗位人员的期末奖励绩效数额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0.850.5;非教学岗位人员的期末奖励绩效数额分别为教学岗位相应等次的90%

7. 各考评考核组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组考核人数的15%,突出向教学一线、向高三年级倾斜的政策。

8.中层干部不参加部门的考评和考核,由校级领导考评和考核。

9.各年级班主任获绩效津贴一等奖人数不超过本年级一等奖总人数的80%

10.根据连人社发〔2019212号文件精神,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我校优秀指标不超过28人(在编教职工人数189人)。各考评考核组一、二等奖及优秀人数分配如下:

高一年级考评考核组:吴海军单如恒高凯  

人数:33人,一等奖:9人,二等奖:24,优秀:5,合格:28人。

高二年级考评考核组:李兴远丁进   顾伟岩

人数:34人,一等奖:10人,二等奖:24,优秀:6,合格:28人。

高三年级考评组:张金如毛春铧刘涧      

人数:32人,一等奖:9人,二等奖:23,优秀:6,合格:26人。

内高考评考核组:赵士波胡光华

人数:21+1人,一等奖:6人,二等奖:16,优秀:3,合格:18人。

行政信息教辅后勤考评考核组:王丽爱南新付陈凤清韦县余张庆军

人数:22+1人,一等奖:7人,二等奖:16,优秀:3,合格:19人。

音体美考评考核组:张金如陈凤清孙卫民  

人数:13人,一等奖:3人,二等奖:10,优秀:1,合格:12人。

中层干部考评考核组:蒋捍李兴远赵士波吴海军张金如宫素平

人数:23人,一等奖:7人,二等奖:16,优秀:4合格:19人。

1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原则上从一等奖中产生。等次确定后,各部门负责人要在考核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给本部门的每位教职工填写评语和等次意见。年度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类型。每位教职工如对部门评定的等次没有意见,在“本人意见”栏,填上“同意考核结果,不申请复议”字样并签名。

六、有关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期末奖励绩效一等奖

1)学期内病假合计超过15天,事假合计超过5天的。

2)学期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2次,学期考勤中有1次无故不在岗的。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4)在期中、期末和学校认定的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中,所执教班级的教学成绩未列入本年级前50%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期末奖励绩效二等奖

1)一学期病假合计超过30天,事假合计超过7天的。

2)学期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及以上,学期考勤中有2次无故不在岗的,无故旷课计1节或无故旷工半天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期末奖励绩效相应降低一个等次

1)在市教育局视导中被定为基本合格课的;在学生评教中反应较差的。

2)所有符合条件、无故不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学科专业技能大赛的。

3)在期中、期末和学校认定的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中,所执教班级的教学成绩出现异常差距的。

4.未完成本学期学校规定的教研任务,扣发本人所评定等次的绩效奖励总额的10%。(年满55岁男教师、年满50岁女教师除外)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期末奖励绩效

1)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2)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查实的。

3)其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4)学期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及以上,学期考勤中有3次无故不在岗的,无故旷课计2节或无故旷工1天的。

5)在全员聘任中落聘者。

6)一学期上班天数不足学期总天数2/3的(法定假日除外)。

七、本方案及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校长室。

连云港高级中学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连云港高级中学                                                   2020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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