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科研部

发布日期: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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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科所科研先进学校、先进教师评选通知

教科2018  

关于评选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先进教师和省级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先进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科研改革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科研工作,总结各中小学校(含特教,下同)和幼儿园及其教师科研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按照《省教科院关于评选江苏省教科研先进中小学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8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表彰工作和省级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特教,下同)和幼儿园及其教师。其中先进教师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申报。

二、名额分配

地区

先进校(园)

先进教师

普高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普高

初中

小学

幼儿园

东海县

3

2

3

2

5

3

5

2

灌云县

1

1

1

1

2

2

2

1

灌南县

1

1

1

1

2

2

2

1

赣榆区

2

1

2

1

4

3

4

2

海州区

1

1

1

1

2

2

3

2

连云区

1

1

1

1

1

1

2

1

开发区

1

1

1

1

1

1

1

1

云台景区

1

1

1

1

1

1

1

1

徐圩区

1

1

1

1

1

1

1

1

备注

直属单位先进个人每单位限报1-2名,先进单位可以自主申报。特殊教育学校及其教师包含在普通中小学校内。

推荐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时应注意学段分布,推荐科研先进教师时要向一线教师倾斜,担任校(园)级行政领导职务(包括副职)的不得超过30%

三、评选条件

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推荐单位必须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单位科研机构独立设置,科研活动丰富,科研成果助力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在本区域有较大的影响力;科研先进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在学校和区域有较强的科研影响力。


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全省基础教育科研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科研改革和发展,培育人民满意的教育科研队伍,引导全省中小学校(含特教,下同)和幼儿园及其教师积极开展基础教育科研工作,增强教育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繁荣教育科研事业,特开展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活动。

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已有教育科研工作基础上,根据本评选办法,评选出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科研先进教师。

一、评选标准

(一)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1.有独立设置的科研部门,有科研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有科研核心团队(递交材料时附科研部门及其分管与具体负责人、核心团队人员信息)。

2.受到过设区市级以上(含设区市级,下同)包含科研工作的综合表彰或科研单项表彰,有校(园)级以上(含校级,下同)命名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有教科研专刊,有教育科研奖励措施。

3.校(园)长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有校(园)教科研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与创新行动,成效显著。至少有一篇关于本校(园)或针对本区域教育教学的高质量研究报告,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或在县级及以上活动中交流。

4.科研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每年举办全校(园)性的科研专题讲座不少于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外聘专家的学术报告。

5.学校(幼儿园)或本校(园)教师至少承担过两项设区市级以上课题或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课程基地项目、前瞻性项目等,下同),并已结题(结项)。其中至少有一项是省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6.学校(幼儿园)有30%以上的教师在设区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含省教科院“师陶杯”杯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学校(幼儿园)教师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五篇论文。

7.有立项在研的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8.科研部门能有效管理本校申报的各级课题,有科研管理制度,科研档案齐全。

9.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上级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评选、科研培训等活动。承办过两次县级及以上科研活动(不含承办的教学比赛类活动)。

10. 学校、幼儿园是省教科研基地,并承办过相关科研活动,在区域科研中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连云港市科研先进教师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研究能力,是校(园)级及以上科研团队的领头人或核心成员。

2.受到过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包含科研工作的综合表彰或科研单项表彰,有领衔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

3.主持过设区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并结题(结项)。

4.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至少独立发表四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一篇(一本教育类专著视同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5.年均在校(园)级以上开设科研讲座三场以上,其中设区市级以上至少一场,科研引领作用明显。

6.有牵手薄弱校(园)的科研行动,指导薄弱学校教师开展科研,薄弱学校科研工作水平层次有明显提高。

7.有针对校(园)或区域科研工作面临问题的研究报告(提交材料中需附报告一份),科研成果被主管部门引用、转化为决策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步骤

1.申报

各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及其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分别填写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上报设县区(直属单位)教科室

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由县区(直属单位)向设市推荐,科研先进教师由学校向县区推荐,县区(直属单位)科研机构组织评审后向市推荐,区科研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和上报。

除荣誉和表彰外,所有相应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之内(2012123120171231日),课题(项目)应为已结题(结项),特定要求见评选标准。

2.评审

各县区(直属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组织对本市申报的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进行初评,于2018425日前将初评结果材料上报教科所。

3.审定

由我所组织评审各县区(直属单位)上报的初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和终评。

三、材料上报

各县区初评后,把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并编订目录,与佐证材料一并于425日前,报送到市教育局603室。

联系人:刘俊利,邮箱:2636897806@qq.com

附件2

表1-1 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学段

通讯地址


科研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邮编


邮箱


科研概况

科研实绩(请对照标准填写)

科研对学校发展的影响与社会效益

县(市、区)科研机构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设区市 科研机构推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省专家组评审意 见

                          专家组长(签名):

2018 年   月   日

省教科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表1-2连云港市科研先进幼儿园申报表

幼儿园名称

通讯地址


科研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邮编


邮箱


科研概况

科研实绩(请对照标准填写)

科研对幼儿园发展的影响与社会效益

县(市、区)科研机构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设区市 科研机构推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省专家组评审意 见

                          专家组长(签名):

2018 年   月   日

省教科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表2 连云港市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所在校(园)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邮编


邮箱


科研工作概况

科研实绩(请对照标准填写)

科研主要成果及推广情况

县(市、区)科研机构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设区市 科研机构推荐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省专家组评审意 见

                          专家组长(签名):

2018 年   月   日

省教科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8 年   月   日


附件3

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

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上报

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报到教科所,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至指定邮箱(2636897806@qq.com)。

连云港市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申报汇总表》

     县区(直属单位)

       

序号

申报类别

学段

申报人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注:学段选填普高、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教

二、格式要求

1.申报表,A4,一式3,不装订

2.各类佐证材料,建立目录并装订成册。

1)学历等三证:学历(学位证),现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2)荣誉称号证书:任教以来,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模范、科研先进等荣誉表彰复印件,限5份。

3)获奖证书:近五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主要有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研究成果奖、入选人才支持计划等专业获奖,限8份。

4)科研示范材料:近五年指导青年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或作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指导科研的协议、聘书等复印件,限5份。近五年开设科研讲座、指导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限20份。

3.教科研成果单独装订成册。

1)论文类:论文要求提供每篇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申报人同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知网等查询证明(见下图)。

2)论著类:提供原件或版权页复印件;

3)课题(项目类)

每一个课题(项目)应含四种材料复印件:1.立项报告,或课题下达文件;2.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等;3.结题(结项)报告,或课题获奖证书;4.教科研成果应用情况说明,主要说明成果的应用现状和前景。

4)证明科研成果有效促进了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教育科研成果在本区域推广应用,且在本市或更大范围产生了较大影响的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4.申报表、佐证材料的电子文档(用文件夹分类,用U盘存储)。

5.其它辅助材料。

说明:请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4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教师发展部办公室。

友情链接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发区东方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518-81882819 学校邮编:222042 邮箱 lyggaozh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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